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促进学校教学工作规范运行,切实保障教学运行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
(一)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检查:2月10日—2月28日(第1-3周)。
(二)二级学院自查:2月10日—3月2日(第1-3周)。
(三)检查反馈:3月3日—3月7日(第4周)。
二、检查组成员
(一)检查要求
1.检查组通过对教风、学风、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,包括教师到岗情况、学生出勤情况、教材到位情况、教师授课状态、学生纪律情况、教学设施情况等。
2.检查组组长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,并反馈检查问题情况。
3.各检查组组长在检查前联系好检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检查人员。
(二)期初教学单位自查组
自查组:
序号 |
二级学院 |
开设专业 |
1 |
设计艺术学院 |
视觉传达设计、产品设计 |
2 |
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|
环境设计、建筑学、土木工程 |
3 |
动画与传媒学院 |
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 |
4 |
教育学院 |
学前教育、艺术教育 |
5 |
美术学院 |
雕塑、绘画、摄影、美术学 |
6 |
服装学院 |
服装与服饰设计 |
7 |
书法学院 |
书法学 |
8 |
文学院 |
汉语言文学、汉语国际教育 |
9 |
舞蹈学院 |
舞蹈表演 |
10 |
哲学学院 |
哲学 |
1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涉及课程 |
12 |
创新创业学院 |
涉及课程 |
13 |
通识教育学院 |
涉及课程 |
组 长: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
副组长: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
成 员:党总支副书记、教研室主任、教研室副主任、教务办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、教学秘书、课程负责人等
(三)期初教学检查组
组 长:林瑜、吕雅婷、谭维健、曾之光、石厚莉、郑岩
成 员: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及干事
三、检查内容、开展活动及要求
(一)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
根据学校相关要求,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教学(学生)管理人员、教师、学生的到岗、到位情况进行检查;相关部门、单位检查教室卫生情况、多媒体设备运行状态及课桌椅使用状况,发现异常及时维修;各二级学院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、线上及线下教学开展情况、课程信息化建设、集中实践环节准备情况、实践教学场所(实验室)准备情况进行落实;各二级学院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落实和自查。3月2日前完成并提交《期初教师教学准备统计表》(附件1)、《教学场所检查及整改记录表》(附件2)、《期初教学检查表》(附件3)。
(二)教学研究及运行检查
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检查。检查本学期课表制定情况(包括大四课表)、教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情况等。
提供材料:课表、教务系统检查。
(三)教师课程档案检查
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教学档案保存工作,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不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教学档案进行抽查。重要教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:检查本学期教师授课的课程档案完成情况、是否按要求编写等情况。
提供材料: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授课计划、教学进度表、教学课件(PPT)、教师个人课表等。
(四)教材(讲义)建设、使用检查
检查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。
提供材料:教材领用登记表、教材使用情况说明。
四、具体检查分工安排
(一)自查单位
各自查教学单位于3月2日前完成自查,并撰写《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》(附件4)。
(二)总结与反馈
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是学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如发现异常情况,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关部门联系,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行。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、制定方案措施、确保整改成效,并将处理过程记录和整改结果交至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。
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日前,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21室,电子档同时发送至邮箱513009968@qq.com。未尽事宜,请联系石老师,联系电话:180-7669-9121。